对于总行行业政策尚未覆盖到的法人客户,仅办理()业务的可不进行客户分类。
对总行已实施客户名单制管理的行业,经营行可以先对新客户提供信贷支持,再实施行业客户分类。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农银发[2008]233号)规定,一级分行可根据辖属行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信用环境、客户结构和规模、信贷管理水平等情况向二级分行适度转授AA级、AA+级信用等级审批权限,但需报总行备案。
根据《关于规范开展2009年度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农银发[2009]110号)规定,符合总行公布的高风险行业的法人客户(优势行业重点客户除外)的信用等级最高提级至()级。
若客户尚未与本行建立传统授信业务关系或客户在本行业务结清时间已超过一年,该客户的类信贷授信申请涉及本行信贷基础资产的由各分行发起,其余可由总行专业经营部门发起,向类信贷业务需求的主办业务条线报审。
总行管理的行业重点客户授信方案核定之后,一级分行在总行分配的授信总额度内可自主审批授信方案调整业务,但不包括以下授信方案调整事项()。
《山东省分行个人客户分类办法(试行)》中规定,总行级理财VIP客户(50万元金融资产)是以下哪一类客户的明显特征之一()。
对于行业重点客户、总行和一级分行级核心客户,在客户明确提出业务需求之前,可通过公开市场渠道收集客户相关信息,主动为客户预先核定授信额度。
一个客户只能列入一个行业客户名单,不同分行可有不同的客户分类类别。
()适用于符合总行零售信贷行业政策、投向政策、区域政策,及合作项目准入标准,且已事先列入省直分行项目准入名单的客户。
客户分类管理将行业法人信贷客户划分()。
根据《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2012年监控行业信贷限额管控方案》,以下哪个行业内客户/项目的授信投放不必逐笔报总行公司金融总部核准:()
对需报总行审批集团客户整体授信,一级分行已向总行报送集团成员授信材料但总行尚未完成授信审批的,为保证客户正常业务需求,若该集团成员(),经一级分行自主审批,可延长该集团成员的授信有效期。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农银发[2008]233号)规定,总行每年发布的可直接认定为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客户,该年度信用等级无需经一级分行再审批。
总行管理的行业重点客户授信方案核定之后,一级分行在总行分配的授信总额度内可自主审批的授信方案调整业务包括()。
省分行三农信贷管理部对辖内二级分行现场检查覆盖面不得低于辖属二级分行总数的(),且检查法人客户三农信贷业务金额不得低于该二级分行法人客户三农信贷业务总额的(),检查二级分行个人客户三农信贷业务金额不得低于该二级分行个人客户三农信贷业务总额的()。
对总行行业信贷政策所覆盖到的客户,在符合国家产行业政策关于技术、规模、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仅办理低风险业务和小企业简速贷的可免分类,但()等行业仅办理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业务的客户也要严格按照行业信贷政策的要求进行客户分类。
目前农业银行的行业信贷政策已全覆盖了全行所有法人客户。
总行名单制覆盖行业中列入()的客户,直接纳入潜在风险客户退出名单。
法人客户名单制管理,是指依据《中国农业银行行业信贷政策和法人客户名单制管理办法》和行业信贷政策规定的客户分类标准,将全行法人客户划分为支持、维持、压缩、退出四个类别,并对不同类别客户实行差异化信贷策略、动态调整及定期监测的全过程。
总行管理的行业重点客户授信方案核定之后,一级分行在总行分配的授信总额度内可自主审批授信方案调整业务(不包括制度规定的除外项)。()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一级分行在权限内认定下列哪些法人客户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事项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相关情况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备案()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农银发【2008】233号)规定,总行每年发布的可直接认定为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客户,该年度信用等级无需经一级分行再审批()
《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法人信贷客户分类管理办法》将法人信贷客户分为七类,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