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事项,任免有关人员可以()。
公布社会个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要用();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要用();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情况,要用()。
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可用().
转发上级的公文,如其标题过长,可以自拟事由摘要转发,但不能以上级机关公文的发文字号代替。
一般发文不能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抄送,但以下()重要公文,可抄送上级机关。
联合上报给上级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法性公文和电报可以加盖印章。()
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可用()。
联合上报给上级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需 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等。
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提出要求,及时通报情况,检查指导工作。下级机关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成业务工作,及时向上级机关()。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发文机关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文种为公告。( )
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用( )。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公文”是( )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应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公文的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始无效()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应经()批准。
公文中由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可以不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一种公文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