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于2018年3月5日对外报出,2018年2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因产品质量原因退回的商品,该商品系2017年12月5日销售;2018年2月5日,甲公司按照2017年12月份申请通过的方案成功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2月25日,甲公司发现2017年11月20日入账的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2018年1月5日,甲公司得知丙公司2017年12月30日发生重大火灾,无法偿还所欠甲公司2017年货款。下列事项中,属于甲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是()。
2017年1月1日,甲事业单位开始自行研发一项无形资产。2018年1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注册登记费6万元。研发期间共发生研究支出23万元,开发支出12万元。则甲事业单位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美国国务院2017年10月12日宣布退出(),该项决定于2018年12月31日生效,此后美国将寻求以永久观察国身份参与该组织事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2012年4月2日,匈牙利总统施米特.帕尔因宣布辞去总统职务,是因为()。
2018台湾“九合一”选举结果出炉后,()在当晚宣布辞去民进党主席职务。
2018年5月8日,特朗普宣布,美国将退出(),并重启因伊核协议而豁免的对伊朗的制裁。
当地时间2018年5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将退出伊核协议,并重启因伊核协议而豁免的对伊制裁。参与签署伊核协议的国家除了伊朗、美国和中国,还有( )。
当地时间2018年5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将退出伊核协议,并重启因伊核协议而豁免的对伊制裁。参与签署伊核协议的国家除了伊朗、美国和中国,还有( )。
2018年10月23日上午,港珠澳大桥开通仪式在广东珠海举行、习近平出席仪式并宣布大桥正式开通、港珠澳大桥跨越伶仃洋,东接香港,西接广东珠海和澳门,总长约55公里、港珠澳大桥被誉为桥梁界的“珠穆朗玛峰”,“新世界七大奇迹之一”,港珠澳大桥的开通( )
2018年6月12日,特朗普和金正恩在新加坡实现历史性会晤,双方宣布美朝致力于建立与两国人民和平与繁荣愿望相符的新型美朝关系。
软件公司员工李某,2018年12月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余额为7980元,其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税率是()。
甲公司2018年1月6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A上市公司股票1000万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笔股票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金额为25万元。2018年12月25日,A公司宣布对外发放现金股利,按每股0.1元发放。2021年1月5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则2021年1月5日甲公司持有该股票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王某于2018年12月因业绩优秀,获得第四季度奖金4 000元,当月工资收入6 000元,则王某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正确的是()
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5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止,三年内暂免征收()。
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其开具()
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 年12 月31 日(含)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经纪人赵坤于2013年12月首次入职链家,随后于2014年1月离职,之后于2015年4月再入职,2015年11月离职。2017年6月又再次入职,因个人原因,准备再次离职,关于经纪人赵坤的回聘,以下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某工程原定 2018 年 9 月 22 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竣工。当地2018 年 10 月 1 日,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100 万元,则其工程合同价款应()
()客户钱前于 2018 年 3 月购买了一套江汉区的新建商品房,因个人原因导致签约时合同填写错误,需要进行合同变更,则以下关于合同变更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约翰是美国人,2017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18年2月15日回国,2018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18年11月15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18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19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日本政府于2017 年12月1日上午组织召开皇室会议,就天皇退位时间进行了讨论,会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宣布,会议决定将明仁天皇退位时间定于2018年4月30日()
外籍个人李某在境外任职,因工作原因,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期间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境外公司发放给李某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