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B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要约有效截止日为4月24日。因市场出现波动,B于4月1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依据证券法,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时间:2022-11-16 01: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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