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低频减负荷和低频解列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力系统全网及各个可能独立运行的地区电网,可设置限制频率降低的控制装置,以便在各种可能的扰动下失去部分电源而引起频率降低时,将频率降低限制在短时允许范围内,并保证频率在允许时间内恢复至长时间允许值,低频减负荷控制是自动限制频率降低的主要措施。
《电力系统低频减负荷和低频解列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为了在系统频率降低时,减弱互联系统的相互影响,以及保证发电厂厂用电和其他重要用户的供电安全,可以在系统的适当地点设置()。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要求,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后,应使运行系统稳态频率恢复到不低于()Hz水平。
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后,应使运行系统稳态频率恢复到不低于()。
不论是电力系统内部还是电力用户未经电业局(供电局)调度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停掉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转移其控制负荷或改变装置的定值。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范》规定,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频率整定级差宜为0.2Hz,延时宜为0.2s~0.5s。
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要求,电力系统必须合理安排自动低频减负荷的顺序及所切负荷的数量。
根据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的整定原则,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所切除的负荷()被自动重合闸再次投入,并应与其它安全自动装置合理配合使用。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推荐采用反应装设母线电压频率绝对值的继电器作为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的启动元件。
对系统发生失步振荡进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行为只作统计、不予、评价。
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是防止电力系统发生频率崩溃的系统保护。
自动按频率减负荷装置简称低频减负荷装置,用字母()表示。
在系统频率恢复至()以上时,可经上级调度同意恢复对拉闸和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跳闸线路的送电。
当系统发生失步振荡进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行为作出统计和评价。
低频率运行时,对拉闸和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跳闸的线路,如何送电?
《电力系统低频减负荷和低频解列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下面对电力系统低频减负荷和低频解列装置的基本功能及其技术要求表述正确的是()
失步解列、快速解列、低频减负荷、低压减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高频(或低频)切机措施一般适用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规定的第()级安全稳定标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规定,低频减负荷装置快速动作的基本段,应按频率分为若干级,动作延时不宜超过()
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的数量需随系统电源投产容量的增加而相应地增加。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范》规定,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不包括输电线路自动重合闸装置。
当电力系统发生突然的有功功率缺额后,主要应当依靠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的动作,使保留运行的负荷容量能与运行中的发电容量相适应。
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应由继电保护人员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检验。
按频率降低自动减负荷装置的整定及其所切除负荷容量的配置,应针对可能的有功功率缺额情况,结合系统与频率继电器的动态特性综合选定,并考虑与发电机组的低频保护和其他低频解列装置相配合。开始减负荷的第一级频率一般不宜低于(),同时还应制定手动减负荷规程,作为自动减负荷措施的必要补充
各级电网应统一本电网内低频减负荷装置的轮次和定值,以防止电网出现低频事故时,各网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不一致(如某局部电网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另一局部网低频减负荷装置不动作),造成网间联络线交换功率突变,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