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必要时由赔偿委员会主任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可以参照执行。
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实行主任负责制。
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委员会如发现原认定的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必须改变原决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重新审理,依法作出决定。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必要时由赔偿委员会主任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应当执行。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应当根据决定事项,分别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未经依法确认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请求人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共同赔偿决定不服,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应用()。
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刑事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院印,赔偿委员会不需要刻制专门印章。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由赔偿委员会主任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赔偿请求人对义务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的,应当向该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赔偿决定书。
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复议机关复议决定赔偿方式、赔偿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不能直接作出变更决定,而应转请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作出决定。
赔偿委员会作出给予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不履行的,经赔偿请求人申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可以强制执行。
赔偿委员会()案件作出的决定,应当制作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必要时由赔偿委员会主任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执行。
未经依法确认而坚持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受理。
赔偿委员会依法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制作决定书,署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加盖()。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由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人民法院决定书。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