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的意见。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船员服务机构向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员用工单位提供船员服务,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并告知有关船员):() ①船员的劳动报酬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③工作福利待遇及支付方式④违反协议的责任
船员服务机构向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员用工单位提供船员服务,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并告知有关船员):(). ①船员的劳动报酬 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③工作福利待遇及支付方式 ④违反协议的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职工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为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订、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的意见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京铁劳〔2020〕206号)第五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程序,并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的意见。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需要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