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30%,利息按年支付,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借款期间前2年内,甲公司均按照约定支付了利息,但借款期届满时,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金,也无力支付第3年的利息,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由于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24%,借款合同无效 B . 针对借款期第3年的利息,乙公司提起诉讼时只能主张按照24%计算的部分 C .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收取的超过24%计算的借款期间前2年的利息 D . 针对逾期利息,乙公司提起诉讼时只能主张按照年利率6%支付

时间:2022-10-03 21:42:22 所属题库:合同法律制度综合练习题库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