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经营的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八十万元,因为对方追得急,杨某就刻了一枚市工商局的公章,打印了一份假冒市工商局名义的公函寄给B公司,证明其公司有批货物被市工商局暂时扣押,作为拖欠货款的借口。B公司派人到工商局了解后发现有假,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归还八十万元货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归还八十万元给B公司。 杨某私刻公章、发公函给B公司,是否构成犯罪?请简述理由。

时间:2023-03-31 2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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