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件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对已核销资产的管理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制,由()对本单位已核销资产的管理、清收负领导责任。
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
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申报。
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根据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以下哪些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签字。
若事业单位将其占有的国有资产(),应当实行专项管理。
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宇。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负总责,应当为每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专项防护方案,建立关键岗位人员清单并定期进行背景审查,做好()服务商的安全管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中,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证明的()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根据《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 年版)》6.3.1.2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启用、停用、销毁、保管、交接等环节的内部管理及稽核程序,实行保管人等级备案制度,并依法使用、规范核算()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37号令)规定,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