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坑、基槽内向外抛土时,应抛出离坑槽边沿至少1.0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0m时,必须在坑顶边沿设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加设红灯标志。
从基坑、基槽内向外抛土时,应抛出离坑槽边沿至少()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浅基坑或基槽的开挖与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基坑或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或标高时,应进行验槽。()
基坑(槽)土方开挖时,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m。
为控制基槽开挖深度,当基槽挖到接近槽底设计高程时,应在槽壁上测设一些()。
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起重机械。
当基坑挖掘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
某基槽槽底宽度为3.5m,自然地面标高为-0.5m,槽底标高为-4.5m,地下为-1.0m。基坑放坡开挖,坡度系数为0.5m,采用轻型井点降水,降水深至坑下0.5。 https://assets.asklib.com/psource/2016072318004969483.gif 井点管的埋设深度宜大于或等于()。
挖掘机等机械在挖掘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1.2m,堆放材料时应≦1.2m,停放机具要远离基槽(坑)。
开挖深度超过()m(含)或虽未超过()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基坑开挖深度达到()m及以上时,应在其边沿设置防护栏杆,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基坑支护采用悬臂式结构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m。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含)或虽未超过()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的基坑(槽)和管沟不放坡也不加支撑时的容许深度为1.5m。
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挖掘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开挖基坑(槽)时,为防止坑壁滑坍,根据土质情况及坑(槽)深度,坑顶两边一定距离内不得堆放弃土。这里的一定距离一般为0.8m。从安全角度考虑,这个距离为()m。
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等,用于安全进出。
基坑、基槽按照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护壁支护()
开挖深度超过()或虽未超过()但地址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深度超过1.5m的基坑周边应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并安装牢靠,上杆应能承受任何方向大于()的外力。
距基槽或基坑边沿2.Om以内不得堆放物料;当在2.0m以外堆放物料时,堆置高度不应大于2.0m。()
挖掘机等机械在挖掘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1.2m,堆放材料时应≮1.2m,停放机具要远离基槽(坑)()
挖坑深度大于1.5m时,坑内人员应戴安全帽.坑底面积最大不大于()㎡时,只允许一人在坑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