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性状的遗传改进量,减少计算量,家兔选种时应减少拟选性状的个数,同时将拟选性状分成两组,分别对公母兔进行选择,公兔或父本品系主要选择产肉方面的性状,母兔或母本品系主要选择母性方面的性状。
遗传学上把具有显隐性差异的一对性状称为()。
()是高遗传力性状,用()选择方法较有效。
肉鸡生长速度与成年后的产蛋量呈负遗传相关。所以在经济性状的选择上要注意不能只强调生长速度而忽略其它性状的选择。
对于遗传力较高并且易于测定的性状采用()选种效果较。
孟德尔认为,生物的每个性状,都是由()控制的,相对性状是由细胞中()控制的,它是()遗传的。
当性状遗传力较高时,可使用()选择。
种母猪的繁殖性状的遗传力估计值较低,选种时一般以家系选择为好。
隐性性状一旦出现,一般能稳定遗传,显性性状还有继续分离的可能。
物种的产生需要经过变异、遗传、选择形成新性状,逐渐累积直到新物种产生。
不同的表型具有双亲双方性状,这种遗传方式叫做()。
一般低遗传力的性状通过个体选择比较有效。
一般认为,具有0.4以上的遗传力值的性状就有选择效果。
一般认为,具有()以上的遗传力值的性状就有选择效果。
对于遗传力而言,与()有关的性状一般具有很高的遗传力;与()有关的性状具有中等大小的遗传力;与()有关的性状具有较低的遗传力。
产肉性状的遗传力低,个体选择的效果不好,繁殖性状的遗传力高,个体选择的效果好。
遗传率()早期选择效果好,如株高、抽穗期等性状;遗传率(),早期选择效果差,如穗数、产量等。
当性状遗传力低时,使用()选择效果较好。
麦植物学家约翰生通过对商用菜豆品种进行连续选择⇒分离出19个纯系⇒提出()约翰生认为商用菜豆是多个纯系的混合体,在该混合体内选择有效,但仅能分离出不同纯系,若继续在纯系内进行选择无效。纯系学说试图阐明两个问题:①选择作用只是隔离变异⇒认为达尔文的选择学说不能说明生物进化的动力问题;②环境条件引起的变异不能遗传⇒认为拉马克提出的获得性状遗传也无根据。
克隆具有从父母双方获得的遗传性状。
13、作为克隆载体的质粒具有一个以上的遗传标记,便于对宿主细胞进行选择。
2、个体选择对遗传力较高的性状适用()
利用杂交育种方法,培育具有两个显性优良性状的新品种,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①材料的选择:所选的原始材料是人们在生产中多年栽培过的、分别具有我们所期望的个别性状、能稳定遗传的品种,一般是纯合子; ②杂交一次,得F1是杂合子,不管在性状上是否完全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直接用于扩大栽培; ③让F1自交,得F2(性状的重新组合一般是在F2中出现),选出在性状上符合要求的品种,这些品种的基因型有纯合子,也有杂合子; ④把初步选出的品种进行隔离自交,根据F3是否出现性状分离,可以确定被隔离的亲本是否是纯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