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发盘规定:“发盘有效10天”,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方公司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根据《公约》和我国《合同法》规定,构成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我国某工厂收到外商的发盘(订单),发盘时间为2007年8月10日,有效期奎2007年8月20日。我方于8月12日回复:“如果将单价提高到80 USD/CTN CIF New York,我方可以接受”,对方未回复。后因市场行情变化,工厂于2007年8月16日回复表示同意对方于2007年8月10日所发订单所提各项条款。试分析,此项交易是否可以达成?为什么?
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构成法律上有效的发盘所要满足的要件有哪些?
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
如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已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虽然发盘人立即予以确认,但合同仍不能成立。
我国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购某商品,不久外商发盘,有效期至1月22日,我方于1月20日回电,价格若能降至56美元时可以接受,对方未有反应。1月21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有变,于当日又向对方去电传表示接受对方发盘。由于接受未超过发盘所规定的有效期,此项交易达成。
根据《公约》规定,构成有效的发盘,必须明确规定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货物的交付和付款等项条件,缺一不可。()
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未明确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
发盘不一定要明确规定有效期,未明确规定有效期的发盘同样可以为受盘人接受而成立合同。
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未明确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 ( )
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询购一批玻璃制品,B公司于8月5日向我方发盘,发盘有效期至8月10日。我方于8月7日向对方复电:“若能降价5%,可接受。”对方未作答复。8月9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有变,于当日又向对方去电表示完全接受对方8月5日的发盘。问:我方的接受能否使合同成立?为什么?
根据《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发盘,必须明确规定买卖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等六项主要交易条件,缺一不可。
我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该周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
在报刊上刊登的广告实际上是一项有效的发盘。
如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已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虽然发盘人立即予以确认,但合同仍不能成立。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1、有效的还盘是新的发盘,原受盘人与原发盘人位置发生互换,同时,还盘对还盘人即新的发盘人具约束力。 ()
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地全部接受且接受送达发盘人后,合同即告成立()
10、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未明确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
在规定发盘的有效期时,()更加严密。
31、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未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
1、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