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基准地价可以()为基础,采用土地投入产出资料和市场交易地价资料,按地价平均法更新。
某城市四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300元/㎡,设定的土地开发状况为四通一平(上水、下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若增加气、供热将使地价分别增加40元/㎡、30元/㎡,若该四级地上某工业区达到上水、下水、通电、通讯、通热和场地平整的状况,其基准地价将达到()元/㎡。
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原则()
基准地价是按照城市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分别评估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和综合()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某城市二级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以楼面地价为标准的基准地价为1200元/米。现有一宗住宅用地位于二级地,其容积率为4.0,除容积率外无须进行其他修正,则该宗住宅用地楼面地价最可能为()元/米。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
对于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途径,描述最准确的是()。
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验收合格后,报()批准实施。
关于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城市发布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中规定了二级土地分类的地价修正方法,其中规定“办公(写字楼)用地按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125%计价,体育及文体设施用地按住宅用地的70%计价”。对此规定,以下判断不正确的是()
在进行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时,具体的更新内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的变化大小而定,一般主要是()和()的更新。
基准地价体系一般在规定时间内更新,但当地价变化不大时也可以继续延用未更新的基准地价体系。
对于基准地价更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宗地价格原则上可以采用下列两种技术途径来评估:直接运用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来评估;在有了基准地价的地区,可通过基准地价的修正来评估。()
a市原先下辖b、c两区,d县及e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9年编制基准地价,当时,工作范围包括b、c两区和e经济技术开发区。到2002年,b、c两区的地价变动不大,但由于行政区划调整,d县撤县成立f区,其中,邻近c区的g地区成为a市新的房地产热点,e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引进大型项目,地价也迅速上升。因此,a市决定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此次工作的合理范围可以是()。
在评估某临街商业用地土地价格时,经实地勘察,得知宗地被里地线分割为两部分,宗地所在区域既有路线价成果,又有级别基准地价成果,则下述评估技术思路最为恰当的是()。
采用基准地块评估基准地价,是指根据条件划分均质区域,然后在均质地域内选定若干地块作为基准地块,依据农用地市场交易资料和投入产出资料评估基准地块价格,再将同一均质地域内基准地价的平均地价作为该均质地域的基准地价()。
某城市,一级土地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相当于三级土地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1.5倍,从统计学看,该指标属于()。
某城市四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300元/㎡,设定的土地开发状况为四通~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信和场地平整),若增加供气、供热将使地价分别增加40元/㎡、30元/㎡。若该四级地上某工业区达到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信、通热和场地平整的状况,其基准地价将达到()元/㎡。
某城市二级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以楼面地价为标准的基准地价为1200元/平方米。现有一宗住宅用地位于二级地,其容积率为4.0,除容积率外无须进行其他修正,则该宗住宅用地楼面地价最可能为()元/平方米。
a市原先下辖b、c两区,d县及e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9年编制基准地价,当时,工作范围包括b、c两区和e经济技术开发区。到2002年,b、c两区的地价变动不大,但由于行政区划调整,d县撤县成立f区,其中,邻近c区的g地区成为a市新的房地产热点,e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引进大型项目,地价也迅速上升。因此,a市决定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此次工作的合理范围可以是()
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
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
基准地价一般()年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