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量油尺读数不准确产生的测量误差是由()引起的。
观测水尺读数时应注意观察(),找准时机迅速读数或经多次测读取平均数。
测空量油尺的()进入油面后,应停止降落,保持到液面平静时再继续缓慢地降落,直到量油尺上最近的一个厘米或分米刻线与参照点正确地处在一条水平线上,停止降落。
用量油尺测量油罐内液位高度时,量油尺读数为21.54米,量油尺本身的系统误差为±0.05米,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量油尺由()、()、()、()等组成,正常情况下,检定周期最长不超过()。测实法测油高时两次读数允许误差不大于()。
用测深量油尺测粘性油品油高时,应停留()后提尺读数。
用测深量油尺检尺时,应最少测量两次,且两次测量误差应不大于()。
用测深量油尺检实尺时,两次测量误差在合理范围时应取()作为测量结果。
测量挥发性油品,若读数困难时,可以在量油尺上的液面读数附近涂上()。
量油尺在哪些情况下不能使用?
量油尺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符合国标GB13236—1991《石油用量油尺和钢围尺技术条件》的石油量油尺允许±1mm的读数差,产生的误差σ1=±().
测量低粘度油品时,应使用带有()量油尺。
用测深量油尺测量时下尺速度应控制在()以内。
测深量油尺油高读取顺序为()。
应用GB/T9110标准计算,某原油罐的参照高度为21.832米,检尺时测得下尺读数为7.403米、浸油高度为20毫米,7-9米对应量油尺修正值为-2毫米,14-16米对应量油尺修正值为-3毫米,此时罐内油高为()
对于粘性油品,应保持尺砣与容器底接触()秒,以使得量油尺周围的油品表面达到水平位置,避免读数偏低。
制造量油尺时存在着制造误差,对某一把量油尺的制造误差若是确定数值,可认为是()。
测量挥发性油品时,若读数困难,可以在量油尺的液面读数附近涂上试油膏。
量油尺测量卧式油罐油高,读数时应()。
量油尺必须经过检定且合格方可使用,应保证在有效坚定周期内使用。()
测空量油尺应靠在检尺口上的()处下降到容器中,并读取与该处重合的尺带刻线示值。
用测深量油尺测黏性油品油高时,应停留()后提尺读数。
用测深量油尺检实尺,两次测量误差超过1mm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