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
一个代表团或者二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
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全国人大代表50名以上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议案。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对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主任会议或者()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联名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下列可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中,正确的有()。 (1)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制定自治条例的议案 (2)乡级人民代表大会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对乡长的罢免案 (3)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质询案 (4)乡级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请组成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质询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可以联名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质询案的主体是【 】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待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待会代表的罢免案。
一个代表团或者()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以上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