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前期,中书门下主民政,“三司”主军政,“枢密院”主财政,彼此不相统属。
明朝英宗正统初年,司礼监太监()利用了英宗的信任,排挤三杨,掌握了军政大权,开启了明代宦官干政的先河。
明朝中央军事机构有()。省一级设都指挥使司同掌军政。
清朝一省或数省设一(),各省设(),代表皇帝管辖地方军政。
明朝废行省、设三司的作用有()①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②加强君主的专制权力③分散了地方的权利④扩大了各藩王的势力
将一省制作为核心政体的是()。
明朝把一省之权分为三司,其中()是省的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掌管地方军政的机构是()
明朝大狱要由三法司审理,称为“三司会审”,所谓三法司是刑部、()和()
明朝时,管辖东北女真军政称为()。
清代掌管一省或数省军政事务的地方最高级别的封疆大吏是()
明朝地方三司为()。
下关于明朝“废行省,设三司”的措施的评价正确的是()
明朝各省设立(),合称为三司,分掌一省行军财司法大权。
元朝正式废除三省制而实行一省制,以中书省为全国政务中枢,执掌最高军政事务。()
明朝设置的监察专项事务的()、()后逐渐转变成为地方军政长官。
宋代设置“二府三司”,互不统属,宰相权已被一分为三。其中,“二府三司”指的是()。
明朝建立之初,沿用元制,以()为中枢机构,设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三省制转变为一省制,相权有所增大。
清朝一省或数省设一总督,各省设(),代表皇帝管辖地方军政。
明朝把一省之权分为三司,其中()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被中央派到地方去掌一省或数省监察的是总督。
明朝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三司”指的是()①承宣布政使司 ②提刑按察使司③奴儿干都司 ④都指挥使司
明朝文官因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使他们结成小集团,出生于一省一县,是为,同一年考中举人或进士,是为。
明朝“三司会审”的主审机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