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其股本总额达到人民币10亿元。东方公司的业绩一向很好,但是在2005年5月,由于一项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其亏损3.5亿元。下列相关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东方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东方公司可以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该亏损,在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时,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拟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 C.为了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东方公司的董事会制定了减少注册资本3.5亿元的方案 D.为了弥补该亏损,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时间:2023-01-23 09: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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