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5条规定: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暂停工作或指定有资质的人员临时代替,并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班人员。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采用当面许可的方法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记录许可时间和双方姓名,复诵核对无误。
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
在一张线路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可以兼任工作负责人。
检修设备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仍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1)工作时间不超过原工作计划时间且不需要变更安全措施的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2)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区领导通知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
配电作业运检一体,工作票签发人可由工作许可人兼任,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信息部分)》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电力通信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在确定不影响系统运行方式和业务运行的情况下,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
配电作业运检一体,工作票签发人可由工作许可人兼任,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A.对B.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6.3.8条: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作业运检一体,工作票签发人可由工作许可人兼任,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第6.5.1.3条规定:电话下达包括电话直接下达和电话间接下达。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包括各级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相互确认许可内容无误后,只需签自己的名字、不能代替对方签名()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6.5.1.3条规定:电话下达包括电话直接下达和电话间接下达。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包括各级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相互确认许可内容无误后,双方各自签名()
电力通信工作终结采用当面报告方式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电力通信工作票上记录,并分别签名()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做哪些检查?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所要求具备的条件,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年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以文件方式公布确认。()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1条: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安全措施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工作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第6.5.1.3条规定:工作许可方式采用电话下达时,电话下达包括电话直接下达和电话间接下达。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包括各级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相互确认许可内容无误后()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并告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