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容纳人数不超过2000人时,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人。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有()。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加油站、地下室等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检查1次。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的,为重大隐患。
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个。
除规范有特殊规定外,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个。(易)
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为重大火灾隐患。
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容纳人数不超过2000人时,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人。
除规范有特殊规定外,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个。
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容纳人数不超过2000人时,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人。
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个。
我公司有一项目为几栋多层住宅与与其相通的地下汽车库。设计人员未设置车库通向住宅楼梯间门上方的“安全出口”标志,审图人员判定已违反《建规》GB50016-2006第11.3.4条“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强制性条文)。我们认为,多层住宅群下设置的地下停车库是作为居住建筑的配套库房(停车库),不是公众活动的公共场所,不属于公共建筑,因此不构成违反强制性条文。这样的理解对否?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当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计算确定。
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容纳人数不超过2000人时,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人。(中)
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容纳人数不超过2000人时,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人。
公共建筑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哪些规定()
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个。(易)
除规范有特殊规定外,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个。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我公司有一项目为几栋多层住宅与与其相通的地下汽车库。设计人员未设置车库通向住宅楼梯间门上方的“安全出口”标志,审图人员判定已违反《建规》GB50016-2006第11.3.4条“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强制性条文)。我们认为,多层住宅群下设置的地下停车库是作为居住建筑的配套库房(停车库),不是公众活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按不小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