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等上级管辖部门对营业机构上缴的停用临柜业务印章应及时核对后封存入金库或保险箱(柜)保管,按()上缴市分行(含)以上运营管理部门。
九级主管的新增、删除、变更,由营业机构管辖行逐级上报至()运营管理部审批。
当ABIS柜员需采用“密码+主管指纹授权认证”方式登陆ABIS系统时,须填报《指纹异常柜员使用“密码+主管指纹授权认证”方式审批表》,经该ABIS柜员所在机构的()签字确认并加盖()后,上报至管辖行运营管理部门。
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营业机构退出支付系统的,应向一级支行提出书面申请,支行提前()日向总行上报退出申请。
ABIS柜员需新增指纹信息时,应填报《柜员指纹认证系统新增变更申请表》,由()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其管理端进行指纹信息的采集。
营业机构只能使用一种贷款证贷款方式,申请贷款证贷款方式变更时,应填写(),逐级上报办事处、市联社.
营业机构应用ABIS系统必须取得()是该机构在一个中心所辖范围内的唯一标识
ABIS营业机构发生发下哪些变更时,由管辖行逐级向上级行申报,在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就ABIS事项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一级分行ABIS运行中心维护员进行维护()
营业机构新开办外汇业务,由管辖支行提出申请,填报(),经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审核、会计部门会签后,以行文形式报省分行。
BoEing系统中9级用户实行分(支)行统一管理,原则上应建立在营业机构的上级管辖行(二级分行或县支行)的运营管理部门,至少应建立()名。
ABIS账户的账号由省市代码、营业机构号、货币号、应用代码、顺序号和校验码六项要素()位数字顺序排列组成。
专用账户是指在营业机构应用ABIS时,由()或通过特殊交易开立的账户。
差错整改填写上报的“差错凭证整改申请书”或“借出差错凭证整改申请书”,需营业室主任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涉及现金业务()、转账业务()的由支行行长签字。
ABIS柜员需新增指纹信息时,营业机构应填报《柜员指纹认证系统新增申报表》,并附新增柜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签字确认,加盖营业机构业务专用章,逐渐上报其管理端进行指纹信息的采集。
营业机构办理柜台业务的所有柜员,应由运营主管向管辖行申请为其在ABIS系统建立相应业务币种的现金箱。
ABIS的营业机构需要变更机构名称、业务范围、营业币种、资金清算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时,经上级行和银监局批准后,由其管辖支行填写(),经市分行会计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分行运行中心进行变更处理。
报告途径和处理方式采取逐级上报核实的方式,建立和实施内部报告制度。由直属支行上报省行;县(城区)支行上报市分行,市分行上报省行,不可越级上报。
销毁空白银行汇票和空白商业汇票,由各分、支行行文上报市分行核准后()组织实施。
入网机构进行重要事项变更时,应当由营业机构上报省联社,通过()发送正式函件行文报送农信银中心。
ABIS柜员因工作调动在()范围内变更所属营业机构时,应由该ABIS柜员的调入机构填报《中国农业银行柜员指纹认证系统柜员维护申请表》,并由调入机构的()签字确认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逐级上报。
符合现代化支付系统准入条件的营业机构须向支行上报()资料进行审批。
ABIS的营业机构需要变更()时,经上级行和银监局批准后,由其管辖支行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数据集中行业务数据查询,变更申请单”,经市分行会计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分行运行中心进行变更处理。
营业机构申请应用ABIS系统时,由管辖支行填写()。新增营业机构开通联行业务还需向省分行会计结算处上报()和()。
营业机构行部类型由管辖支行申请设置或变更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ABIS营业机构登记表”逐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