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金融机构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以下的罚款。
兴业银行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按规定对其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银行为名录内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应当根据企业的分类状态,分别进行单证审核。对于A类企业,除退汇、企业合并分立等特殊情况下需对企业提交的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该笔收入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银行可直接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查询企业(),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等要素与其中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
人民币跨境收支应当具有()的交易基础。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办理单笔等值()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要求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
违反真实性审核管理行为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时,对客户提供的交易单证是否真实及其与外汇收支情况是否一致未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如实向()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金融机构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由外汇管理机关()。
办理外汇交易时,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对个人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查询企业的(),按规定对其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并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规定向外汇局报送信息。
银行根据外汇局监测系统对企业分类等级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后,方可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区内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以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的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可要求区内机构和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
银行为A类企业办理付汇或开证手续时,应当审核企业填写的支出申报单证,并对企业提交的交易单证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按规定对其贸易进出U交易单证的()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进行合理审查。
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对于法定检验商品,出口企业可以凭( )及其他单证向出境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核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金融机构审查的交易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办理的外汇收支不一致的,金融机构()要求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补充其他交易单证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办理规定金额以上一次性交易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的,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存疑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采取以下尽职调查措施:()。
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未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的罚款()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查询企业的,按规定对其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