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25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后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销货退回25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2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10万元。2014年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7年度投资收益发生120万元,其中境内投资于居民企业分回收益8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15万元,境外投资企业分回收益25万元(被投资企业境外所得税税率20%)。境内生产经营所得30万元,该企业2017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7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则该外国公司2017年应当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2014年,某居民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为600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200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800万元,生产成本、费用和税金等扣除金额合计48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200万元。2014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1550万元,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合计600万元。该业务中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1550万元,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合计600万元。该业务中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1年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是2500万元,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是1775万元,已知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2017年某居民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4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7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机械制造企业2010年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销售材料收入200万元,处置旧厂房取得收入50万元,转让某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3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温州市某企业2011年度境内生产经营亏损10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980万,主营业务成本680万元,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500万元,成本24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企业亏损40万元。该企业2012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7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的会计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符合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为6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7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境内某居民企业2013年实现会计利润2400万元,当年转让一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取得转让收入800万元,与该项技术转让相关的成本和税费为2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居民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居民企业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2014年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0万元,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100万元,取得该股权时支付90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的收入项目,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所得率20%。2014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企业2017年转让技术收入20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1100万元,转让发生相关税费100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201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含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其他业务收入700万,则其2017年营业收入( )万。
某居民企业2014年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1550万元,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合计600万元。该业务中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机械制造企业2015年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销售材料收入200万元,处置旧厂房取得收入50万元,转让某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3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某批发兼零售的居民企业,2017年度自行申报应税收入总额35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370万元,当年经营亏损2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无法核实,成本费用总额核算正确。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8%,该居民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企业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2018年取得股息红利收入1000万元,股权转让收入48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0万元;该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某境外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某市设立分支机构,2017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1000万元;为某公司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收入20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费用合计850万元,在境内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300万元,2017年度该境内机构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合计()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收入总额为1 000万元,其中:不征税收入300万元,技术转让收入240万元,各项项目扣除280万元。该居民企业2012年应税所得额为()万元
某机械制造企业2016年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销售材料收入200万元,处置旧厂房取得收入50万元,转让某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3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外某企业,2017年投资中国某居民企业债券,2018 年取得不含税利息收入200万元,延期支付利息的不含税违约金10万元,债券转让所得20万元,假设利息所得的协定税率为7%,.上述利息所得在我国应缴纳所得税()万 元。.
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税率,2017年年度会计利润是2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4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企业2017年应纳所得税税额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