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往来香港个人旅游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天
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应申办()签注。
持()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由()受理。
签注是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其授权的机构在《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上签发的、准许大陆居民进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许可证明。
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发生了()情形,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往来港澳其他签注出境,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下列签注中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可以逗留不超过7天的类型有()
下列签注中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可以逗留不超过14天的类型有()
经批准已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城市,常住居民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个人旅游签注。
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商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内地居民持内地商业银行发行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贷记卡),可在香港或澳门用于()。
持赴澳门逗留签注的内地居民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天。
内地居民持内地商业银行发行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贷记卡),可分别在香港或澳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港币或澳门现钞,提钞限额为每日累计不超过等值().
内地居民持内地商业银行发行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贷记卡),不得在香港或澳门用于()。
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1年多次商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1年多次商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天。
持赴澳门逗留签注的内地居民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60天。()
港澳其他3个月一次签注,持证人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天
港澳个人旅游1年二次签注,持证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能超过()天
港澳探亲3个月一次签注,持证人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