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办理备案。
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制造厂家或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生产使用年限。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的范围包括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和高处作业吊篮等机械设备。
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机械设备租赁过程中,()应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凡列入登记备案管理范围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入我省建筑施工现场,均应登记备案并取得《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机关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备案证明。备案机关未在备案证明上注明()。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规例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提出: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机关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备案证明和备案牌。备案机关应当在备案证明和备案牌上注明()。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机关不予使用登记并有权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办理备案。
(多选题)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规定,本例A公司在塔机安装前应审核租赁塔机的()和备案证明等文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付款凭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监理单位应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设备备案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依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升降机备案证明等文件。()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可以不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根据《建筑起重机备案登记办法》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