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水源选择,要密切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各种取水条件,保证给水系统安全和经济,应选择()的水源。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因取水申请引起争议或者诉讼的,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中止审批程序;争议解决或者诉讼终止后,无需恢复审批程序。
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取水许可的情形有()。
取水工程的任务是从水源取水并送至水厂或用户()
水源的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量充沛可靠 (2)原水水质符合要求 (3)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4)与农业、水利综合利用 (5)取水、输水、净化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 (6)具有施工条件
审批机关受理取水申请后如何决定是否批准取水申请?
连续停止取水满()年的,由原取水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取水许可证。
下列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中,地表水源论证不包括的是()。
对于离地面较深或消防车不能靠近的水源,可利用()取水。
利用吸水管从露天水源取水时,其滤水器距离水面距离至少为()防止在水面上形成漩涡。
地表水取水水源论证工作深度为一级时要求进行供水可靠性分析,定量给出规划水平年不同保证率可供水量的可靠程度,深度为二级时()给出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的可靠程度。
集中式供水单位选择水源时,取水点周围半径()米的水域内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连续停止取水满()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
城市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由()主管部门负责修建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并设置醒目标识。
直接从()的水域内取水的单位和个人(自备水源户),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
以蓄水工程作为水源地时,地表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应包括()。
某地下取水水源地生活取水为4万m3/d,按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分类等级划分指标可定为()。
当建设项目取水水源为某大型综合利用并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水库时,应如何分析该水库为建设项目提供的可供水量?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取水申请批准后()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码头消防给水系统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的可靠性,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保证率不应小于(),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