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首饰商城在2010年8月份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组合,取得收入是146.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的零售收入是100万元,镀金首饰的零售收入是46.25万元。当月没有发生其他业务,该商城应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德昂族青年人不论男女均喜欢佩戴银项圈、耳筒、耳坠等首饰。由于各支系服饰的差异,过去曾有()、()、()之俗称。
某首饰厂(经央行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购入红宝石戒面800粒,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将500粒红宝石戒面加价转售给另一首饰厂继续加工,取得不含税价款60000元;将剩下的300粒用于连续生产金银首饰的镶嵌首饰,当月全部销售,取得零售额351000元。则该首饰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某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纯金首饰取得收入58950元,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35780元,销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42898元,销售镀金镶嵌首饰取得收入22378元,取得金银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178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金银镶嵌宝石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时,应扣除外购宝石、钻石已支付的消费税。()
金银首饰消费税在纳税人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收取。( )
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58950元,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35780元,销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32898元,销售镀金镶嵌首饰取得收入12378元,取得修理清洗收入78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金银首饰消费税率为5%)
某金银首饰加工厂将其生产的金手镯和翡翠戒指销售给某具有金银首饰经营资质的零售单位,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20000元,无法准确核算金手镯和翡翠戒指的销售额;销售镀金首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元。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元。
某黄金珠宝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零售一批贵重首饰,该批贵重首饰包括包金、镀金和金银镶嵌首饰,取得零售额76050元(无法分别核算各类首饰的零售额)。假设该珠宝店无其他业务,则该黄金珠宝店2012年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银首饰在空气中易与硫生成硫化银,故银首饰表面会呈()。
用外购已纳消费税的珠宝玉石生产的非金银镶嵌首饰,在计税时可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
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照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某商场首饰部销售业务如下: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该批首饰市场零售价14.04万元,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5.85万元,商场实际收到8.19万元;修理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2.34万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7.02万元。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在()征收。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
某经批准经营金银饰品的首饰商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将2只纯金项链坠用于过生日职工的礼品(没有同类价格),账面购进原价2只合计为2500元;销售18K金项链20条,向消费者开出的普通发票金额为36000元;销售外购镀金项链50条,向消费者开出的普通发票金额为15000元。该首饰商店当月份应纳消费税为()。
26、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珠宝首饰部发生下列业务,零售铂金首饰取得收入12.87万元,将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配套首饰盒销售,取得收入21.06万元,其中金银首饰18.72万元,镀金首饰2.34万元,该商场当月应缴消费税()万元
2020年3月,某商场首饰部销售业务如下: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该批首饰市场零售价13.92万元,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5.80万元,商场实际收到8.12万元;修理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2.26万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6.96万元,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
某珠宝首饰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银手镯8000克,每克新银手镯零售价9.36元,每克旧银手镯作价2.34元,共取得差价款56160元。该珠宝首饰店该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用外购玉佩加工镶嵌金银的贵重首饰,其外购玉佩已纳消费税可扣除。()
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零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10500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145256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65000元,零售珍珠、玉石首饰配得收入8078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元。(消费税税率5%)
某黄金珠宝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1)零售翡翠手镯,取得零售收入48000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零售收入6000元;零售18K金镶嵌首饰,取得零售收入66000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零售收入30000元。(2)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首饰,实际取得零售收入60000元(已扣除旧首饰折价款),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76000元。(3)“浪漫情人节”活动期间向消费者销售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