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甲对砖厂乙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向( )主张。

A . 砖厂乙 B . 砖厂丙 C . 砖厂乙或砖厂丙均可 D . 砖厂乙或砖厂丙均不可

时间:2022-09-18 19:25:16 所属题库: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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