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验动物的地方主管部门是:().
1997年国家科委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实行()。
()突出了省检测机构职责:省实验动物监测机构负责向申请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检测报告,配合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实验动物的质量调查、质量标准研究、科学研究等工作。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地方各级实验动物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各类人员,应当逐步实行()。
1997年国家科委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规定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
修订后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明确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业务要求、实验动物饲养繁育技术程序、实验动物应用条件标准、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条件以及防疫制度和法律责任、动物福利及()等有关内容。
修订后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明确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实验动物饲养繁育技术程序、实验动物应用条件标准、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条件以及防疫制度和法律责任、动物福利及生物安全等有关内容。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对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规定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实验动物的生产、不得使用,为实验动物单位和个人从事实验动物工作设置了行业准入的门槛。通过认证这一法制化管理模式,既能()相关的科学研究行为,又能促进实验动物事业的发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国家科委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的时间()。
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繁育,对其携带的()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应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以及其它科学实验的动物。
各地方实验动物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辖区的实验动物突发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处理前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准备必需的实验用品,做好病料的采集和检测工作。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是实验动物质量管理的首要问题。《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要求地方各级实验动物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各类人员,应当逐步实行()制度。
()明确规定了省实验动物监测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测试工作。本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实行许可管理和质量监督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我国省级地方实验动物工作主管部门为(),主管本辖区的实验动物工作,是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管理的实施机关。
2001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四个强制性的实验动物质量国家标准,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四个标准是GB14922-2001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监测等级、GB14923-2001实验动物哺乳类动物的遗传质量控制、GB14924-2001实验动物全价营养饲料、GB14925-2001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各地方实验动物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辖区的实验动物突发重大事件()。
我国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国家主管部门是(),负责统一制定我国实验动物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规章,起草有关法规等工作。
1956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对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划定了国家全部档案的范围,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档案是国家的历史财富;二是明确了档案工作的任务,即“在统一管理国家档案的原则下建立国家档案制度,科学地管理档案,以便于国家机关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利用”;三是确立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四是提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及时申请确定,接到申请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在()日内作出批复。
《反间谍法》除了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要履行主体职责外,还明确规定了( )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主动做好配合与协作工作,依法做好有关反间谍的各项工作。
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全权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动物实验要求按照实验室操作规范(GLP)和标准操作程序(SOP)严格执行。这些法规对实验动物、实验室条件、工作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和操作方法都有明确要求。科研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动物科学的培训,持证上岗。饲养管理和科研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动物实验结果。要爱护动物、()动物,要合理设计实验,严格按标准实验操作程序去工作,才能得到正确的实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