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测站水情任务书》,需要报送()降水量,蒸发量,径流量,输沙量等水情信息的水文测站,可在旬或月终了后次日(11日、21日和下月1日)及时编报。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要确认标识符,(),核对数据数值单位及有效数字。
水情信息编码的水文要素观测时间采用()(120°E标准时),并以()小时法计时。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发报段次、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水情信息编码采用()加数据(值)描述的方法,表示水文要素的标识及属性。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基本规则、()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对需要发送的有关水情信息,要从已有的()记录(人工观测或自记记录)中摘录、登记到专门的登记薄,并进行核对和合理性检查,再进行水情信息编码。
河道水情信息编码中可编报降水、蒸发、()、沙情、冰情五类水情。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起报标准、发报段次、()进行核查。
采用水情信息编码同时编报()的信息时,可重复编写水情站码、观测时间、要素标识符和数据。从第二个水情站开始,前面由水情站码引导符;();引导,中间用空格分隔。但在一份信息编码中,最多可连续编列20个水情站的信息。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起报标准、()、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基本规则、具体项目()是否正确。
水情信息编码的水文要素值采用实际()。
水情信息编码的水文要素()采用北京时间(120°E标准时),并以24小时法计时。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起报标准、发报段次、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编列同一观测时间的水情信息时,观测时间码可只编列一次。在同一编码中编报()观测时间的水情信息时,可由时间引导标识符;();引导后续各时间码,;();和观测时间码之间用空格分隔。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具体项目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要(),注意空格,核对数据数值单位及有效数字。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要确认标识符,注意空格,()及有效数字。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规则、具体项目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在水情信息编码中,数据(值)是()。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要确认标识符,注意空格,核对数据数值单位及()。
校核水情译码,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进行()
根据《测站水情任务书》,需要报送旬、月降水量,蒸发量,径流量,输沙量等水情信息的水文测站,可在旬或月开始后次日提前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