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地线在信号机房建筑物一侧每隔2m~3m用裸铜线与环形接地装置连接,两端各连接()。
综合接地系统由()等部门每半年对分管的接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整治,确保接地良好,贯通地线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在接地线引向建筑物的入口处及检修用临时接地点处,均应刷(),其代号为“〨”,接地体标识应相同。接地点应方便检修使用
贯通地线在信号机房建筑物一侧,采用50mm2裸铜线与环形接地装置连接,信号楼两端各连接()。
室外设备进行接地连接前,应检查和测试贯通地线或综合接地连接端子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多少欧姆()
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高度在()m及以上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并及时用导线与建筑物接地线连接。
信号设备综合接地装置(建筑物接地体、贯通地线、地网、其他共用接地体等),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距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m范围以内具备接入综合接地条件的金属结构应纳入综合接地系统;不能接入综合接地系统的金属结构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Ω。
对于干线放大器、光纤系统、有源分布系统的主机单元设备必须接地,并用()的接地线与建筑物的主地线连接。
电焊机导线和焊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
在电气化区段断开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前,须在贯通地线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
距接触网带电体5m范围以内各专业需要接地的构筑物和设备应接入综合接地系统;距线路两侧20m范围以内的铁路设施中需要接地的装置,原则上可不与综合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
对电子电气设备应采取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行规》规定:综合接地系统的贯通地线由电务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各专业需接入贯通地线时须经()同意。
综合接地装置(建筑物接地体、贯通地线、地网、其他共用接地体等),其接地电阻应<()Ω。
断开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前,须在贯通地线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50mm2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
距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5m范围以内具备接入综合接地条件的金属结构应纳入综合接地系统;不能接入综合接地系统的金属结构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Ω。
综合接地系统由电务、工务、供电、信息等部门每半年对分管的接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整治,确保接地良好,贯通地线接地电阻不大于()Ω。(应知应会)
距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及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范围以内具备接入综合接地条件的金属结构应纳入综合接地系统;不能接入综合接地系统的金属结构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Ω
综合接地系统的贯通地线由()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综合接地系统内的各接地装置和引接线(含两端接头或端子)由各所属专业负责管理和维护
高速铁路应采用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Ω。
根据《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铁总运[2015]362号)规定,接触网单独设置的防雷接地体(极)在贯通地线上的接入点与其他设备在贯通地线上的接入点间距不应小于m()
采用综合接地系统的铁路,距贯通地线()范围以内时,机房的接地装置应与综合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
高速铁路综合接地系统的贯通地线由通信部门负责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