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全部分包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日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劳务分包队伍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务工工资。
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前解约分包合同的,应按()结算劳务费,约定劳务费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内容支付工资,分包队伍()至少支付一次劳务工资。
在签定分包工程合同时,应明确哪些主要措施来规避分包单位拖欠劳务工工资的风险?
()应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的时间、结算方式,以保证按期支付的措施。
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主要责任。
劳务分包工程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款的()
分包队伍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务工工资。()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分包企业拖多工工资的,由()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劳务纠纷的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违法分包引发的;未签或分包合同约定不明确引发的;名为劳务分包实为工程分包引起的。()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包括分包工作期限、质量标准、转包或再分包等。()
劳务费是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来源,相关单位要按()结算,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
劳务企业在收到劳务工程款后,总承包企业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支付到劳务民工手中,限期回收工人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报总承包企业存档备查()
总分包合作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应约定(),确保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人工资的支付。
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入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分包合同须明确()等内容,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
下列选项中属于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的工资问题是()。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编制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如实记录()等工资支付情况。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向农民工支付一次工资,且支付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的工资问题是()。
()要按规定建立劳务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在获取工程款时按比例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民工工资,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
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