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情况进行监督,对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擅自开采保护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责令()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安全检查员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应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要对《七条规定》实施重点、专项和定期监察。要加强监督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规定:“入井人员入井前,()。”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责令()。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矿长不具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未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应采取的措施是()。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主要负责人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
《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五条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检举和控告()。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 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煤矿有关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专用放炮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或者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的罚款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应()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矿立即停止作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或者责令关闭矿井的,应当对煤矿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