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近代史上,魏源、林则徐等为地主阶级改革派。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中,党对富农的经济政策是保护富农经济。
孙中山所设计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苏)基姆主编的《社会主义时期苏联史(1917~1957年)》叙述道:“共产党在农村的政策,保证了为前线需要而动员一切粮食资源的工作……农民欢迎余粮收集制及与此有关的负担,因为苏维埃政权保护他们免受地主和富农欺压……”这一论断()
日本明治维新使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改革所提供的有利条件包括:() ①承认新兴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②西方先进技术的引进 ③政府积极投资近代工业 ④废除封建行会制度
在中国近代,大部分的土地为地主及旧式富农所占有,他们剥削农民的方式有()。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改革中对富农的政策是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
毛泽东和邓子恢等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是:坚定地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
在中国近代,大部分的土地为地主及旧式富农所占有,他们剥削农民的方式主要有()
中国的封建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许社会流动的,具有较强的调节社会矛盾、特别是土地权和货币权的矛盾的社会机制。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三个主要剥削集团,官僚则是他们政治上的代理人。在中国形成了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和官僚的“四位一体”,维护封建制度成为它们共同的根本利益。材料主旨是()
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对待富农的正确政策是()
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阶级路线是:坚定地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
在封建制度下,地主(或封建领主、寺院主)依靠封建土地所有制,借助于超经济强制,通过(),占有农民(农奴)的剩余劳动(2.0分)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实行的土地政策是“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在中国近代,大部分的土地为地主及旧式富农所占有,他们剥削农民的方式主要有()。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在土地改革中对富农的政策是:( )
1931年中共制定了土地革命纲领和路线: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待富农的政策是打击富农。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提出坚决打击富农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主张是( )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削弱富农经济上的势力与打击他们窃取土地革命,足实的企图……没收他们多余的农具与好的田地,分给他们以坏的“劳动份地”。 ——摘自《苏区中央局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1933年6月2日) 材料2 对于富农,我们只取消其封建式剥削的部分,即没收其出租的土地,并取消其高利贷。富农所经营的土地、商业以及其他财产则不能没收。 ——摘自《党中央关于改变对付富农策略的决定》(1935年12月) 材料3 中共中央1942年通过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指出,农民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或租减息,保证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一部分开明绅士亦赞成民主改革的。故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减轻封建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故于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政策,于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之后,又须保障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 ——摘自《解放日报》(1942年2月6日) 材料4 旧式富农按照平分原则所多余的土地及其一部分财产之所以应当拿出来分配,是因为中国的富农一般的带着很重的封建和半封建剥削的性质……还因为他们所占的土地数量较多,质量较好,如不平分则不能满足贫雇农的要求。 ——摘自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年12月) 材料5 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财产,不得侵犯……富农所占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 (1)材料2与材料1相比,对待富农的政策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 (2)中共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与抗日战争时期,实行不同的土地政策。根据材料1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两种土地政策的基本内容;说明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改变土地政策的主要依据。 (3)材料4和材料3的富农政策相比,变化是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 (4)材料5体现了政府对富农实行什么政策?为什么执行这种政策? (5)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不同的时期对富农经济采取了不同政策,这说明了什么?
1950年冬至1952年底,中国共产党在新解放区进行了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在土地改革中,对富农的政策是()。
丙同学喜欢搜集历史材料,从中获取信息并解决问题。下面是他学习《俄国农奴制改革》后搜集的材料,请你解决他所提出的问题:对自己全部土地仍保持所有权的地主,在农民向他履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让农民长期使用他们所居住的房屋。此外,为了保障农民的生活,并使他们能向政府履行义务起见,让他们长期使用法令中所规定的一定数量的土地及其附属地。使用份地的农民必须因此向地主履行法令中所规定的义务。在这种过渡状态下的农民称为义务农。——《俄国1861年改革法令》“农民获得‘自由’的时候,已经被剥夺得一干二净。”——列宁
下列数据反映了1950年和1954年中国农村不同阶层人口及其有土地的比重,导致这一比重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950年(%) 1954年(%) 人口比重 土地占有比重 人口比重 土地占有比重 贫农、中农 85.5 45.2 92.1 91.4 富农、地主 14.5 54.8 7.9 8
19、均田制提出“均给天下之田”的原则,即使人们的劳动力与他们所拥有的土地之间达到互相适应,它主要是解决土地占有上的贫富不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