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列运行机组的负荷分配决定于它们静特性曲线的()。
运行人员应根据负荷的变化,对运行机组间的负荷进行合理分配,调整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汽轮机在变工况时的参数,并完成相应的调整操作。()
下列()是指锅炉在连续运行中,不考虑其经济效果,每小时最多能产生的蒸汽量。
发电机组低负荷运行时锅炉产生的蒸汽量与额定量相比().
并列运行除氧器的负荷分配应均匀,可造成除氧器过负荷。
水力发电厂机组间经济运行时负荷分配依据平均分配率。
并列运行时要考虑并列锅炉总的蒸汽流量与蒸汽负荷的平衡。
并列运行的机组的负荷分配决定于它们静特性曲线的()。
并列运行锅炉间负荷经济分配的目的,在于使得到的总蒸汽量为D时()为最少:
当并列运行变压器的接线组别和变比都相同,而短路电压不等时,变压器二次回路不会有环流,不会影响两台变压器间的负荷分配。
并列运行的汽轮发电机组间负荷经济分配的原则是按机组汽耗(或热耗)微增率从小到大依次进行分配。
对于多台锅炉并列运行的负荷经济分配的原则是使各台锅炉煤耗微增率应:()
并列运行的机组进行负荷分配时与ep值大小成正比。
对于并列运行的发电机组,分配负荷按()原则分配时,全网最经济。
为了实现水电厂机组间经济运行,负荷分配的原则是根据等微增率和耗水率最小确定的。
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为了实现水电厂机组间经济运行,负荷分配的原则是根据()确定的。
锅炉间负荷经济分配除了考虑()外,还必须注意到锅炉运行的最低负荷值。
水电站厂内经济运行机组间负荷分配原则是:()。
某发电厂有三台机组并列运行,其耗量特性分别为: 2F12.80.26P0.0015PG1G1(T/h)2F23.50.29P0.0015PG2G2(T/h) 2F34.00.17PG30.0015PG3(T/h) 机组功率约束条件为: 20MWPG150MW 20MWPG2100MW20MWPG3100MW 当负荷功率为200MW时机组间负荷的最优分配为()。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3·3·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问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并列运行,目的在于保证应急电源的专用性,防止正常电源系统故障时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系统负荷送电而失去作用。()
锅炉间负荷经济分派除考虑()外,还必需注意到锅炉运行的最低负荷值。
多根电缆并列运行要检查电流分配和电缆外皮的情况,防止电缆过负荷,原则上不允许过负荷运行()
锅炉每小时所产生的蒸汽量叫锅炉蒸发量,锅炉在正常,经济运行条件下的最大连续蒸发量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