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审定380伏/220伏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并出具评审意见,工作时限为7个工作日。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公司统一格式合同文本办理发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对于发电项目业主与电力用户为不同法人的,签订()方发用电合同。
地市/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地市公司发展部、运检部(检修公司)、调控中心、经研所等部门(单位)开展现场勘查,并填写现场勘查工作单。工作时限()工作日。
地市公司经研所负责按照国家、行业、企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规定,参考《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制定接入系统方案。工作时限:第二类()工作日。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中,地市/区县公司营销部负责组织35千伏、10千伏接入系统方案审查。
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受理分布式电源客户并网申请时,应主动提供并网咨询服务,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接受、查验并网申请资料,协助客户填写并网申请表,并于受理()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
地市/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项目业主设计审查申请,接受并查验客户提交的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受理。
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地市、县供电企业发展部、运检部(检修公司)、调控中心、经研所等部门(单位)对理辖区内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开展现场勘查,并填写现场勘查工作单。工作时限:()个工作日。
总部营销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发展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制定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
《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国网企管(2014)1082号)》规定,地市/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受理客户并网申请时,应主动提供并网咨询服务,履行“()”义务,接受、查验并网申请资料,协助客户填写并网申请表,并于受理当日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
《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并网相关意见和规范》规定:分布式电源接入申请受理后第一类项目()工作日,第二类项目()工作日内,地市公司经研所负责制定接入系统方案。
地市/区县公司负责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但不包括随公共电网线路架设的通信光缆及相应公共电网变电站通信设备改造等建设。
地市公司营销部负责专业管理范围内生产类停送电信息()及通知高危、重要客户。
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和调试阶段,380伏接入项目并网点开关的倒闸操作,由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和许可。
区县业务服务管理/服务管理,负责每月()日前收集审核区县分公司各需求口拟于次月开展的各类营销活动、批量操作、外呼营销等项目,并报送《预案报备登记表》至客户服务部(筹)进行备案。
地市公司()负责统计属地分布式电源并网信息,收集分布式电源发展相关重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按月填报相关数据。
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关(属用户资产)的倒闸操作,须经地市公司和项目方人员共同确认后,由地市公司相关部门许可。
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关(属用户资产)的倒闸操作,须经地市公司和项目方人员共同确认后,由地市公司相关部门许可。其中380伏接入项目,由地市公司调控中心确认和许可。
由营销部门牵头负责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相关工作,向分布式电源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地市/区县公司运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参与现场勘查、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文件审查、组织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地市资源管理岗位负责集中管理地市内预覆盖的需求,及时核查()在网络部资源管理系统的录入情况,定期汇总分布在地市内的直管客户总部和分支机构、教育、医疗等各垂直行业的预覆盖情况并及时上报给省公司。
根据国家电网《关于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的通知,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受理客户并网申请时,应主动提供并网咨询服务,履行“一次告知”义务,接受、查验并网申请资料,协助客户填写并网申请表,并于受理()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精简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5〕70号),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地市公司相关部门现场勘查的时限要求为()。
《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网营销〔2014〕526号)地市/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在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时应同时告知客户委托()的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