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教育储蓄的储户凭存折和()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的,可享受利率优惠,并免征存款利息所得税
《关于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由()颁布,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现在就读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可选择开立()的教育储蓄,并在支取时凭证明按规定免征利息所得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照()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符合条件的人民币六年期教育储蓄存款按开户日()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项目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到期支取,如果不能提供“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六年期按开户日()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哪些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中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批准的()、()和()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率优惠,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储户在就读全日制()时,每个学习阶段凭“证明”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利率优惠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客户在工行开设的教育储蓄存款,享受利率优惠,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享受教育储蓄免征利息所得税的对象有()。
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能提供“非义务教育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计付利息,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教育储蓄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在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利息的20%),由此教育储蓄的实得利息收益率就比其他同档次储种高()以上。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到期,储户凭(),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自()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国务院《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于()起实行。(四级五级)C
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存款人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晋商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储蓄存款在支付利息时,均由银行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