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向李四借款10000元,同意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质押,该质权自()起设立。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张三欲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拟由天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 无法举证的当事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日,张三盗窃了李四的一台数码相机,构成盗窃罪。张三的犯罪客体是李四的相机。
股权出质,即指()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
甲将自己的一台电脑出质给乙以担保债权,后来得知乙很不爱惜电脑,则甲有权怎么办?()
借款人李四向信用社申请个人贷款,由王五和张三提供保证担保,在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时,由()与贷款银行签订。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小轿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小轿车损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张三是甲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该公司以批发零售钢材为营业范围。李四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张三借款,承诺向甲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5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张三个人好处费。张三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甲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张三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李四,李四给张三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李四将借款及利息还给甲公司,张三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张三、李四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无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依此规定,该概念称之为()。
张三与李四订立质押合同,约定李四以伯爵手机一部作为质物出质。合同订立后,张三在占有该手机期间,又将其作为质物出质给银行,借款1万元。张三与银行订立的质押合同的效力()
甲向乙借款5万元。甲将自己的电脑出质给乙,电脑有严重的缺陷,甲没有告知乙。乙在接受该质物时,知道电脑有很严重的缺陷仍然接受。此时当债权到期,甲无力偿还借款时,质物因严重缺陷无法变卖清偿债务的责任由谁承担?()
张三与李四存在借款关系,现期满李四不归还欠款,张三遂向甲县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本金5000元,利息400元。甲县法院判决李四向张三归还欠款5000元,驳回了返还利息的请求。李四不服,认为二者之间不是借款关系,而是赠与关系,遂提出上诉,下列二审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张三和李四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王五开办一商店。现李四为担保赵六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甲,该抵押已得到张三同意,并在通知了王五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千克西瓜,单价为0.6元/千克。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千克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张三将一批货物卖给李四,下列情形,张三构成违约的有:
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元,王五为该张三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关于张三、王五对李四的债务,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张三将自己价值2万元的相机出质给李四。对于李四取得的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保姆张三受富豪李四的雇佣,常年照顾李四的父亲老李,为了奖励张三这么多年的兢兢业业,李四将一套房产赠与张三,但要求张三继续照顾风烛残年的老李到去世,张三欣然同意。对该赠与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