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利。
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同时,其哪些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末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受到哪些保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这体现了我国公民()。 ①平等地享有权利 ②平等地履行相同的义务 ③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保护 ④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没有依照法律取得赔偿的权利。
只有公民的人身、财产等物质性权利受到侵害时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人格尊严等精神权利不受法律的保护。()
在某村委会换届选举中,45岁的黄某通过串联本族宗亲,依靠宗教势力操纵,选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后经群众举报,有关部门依法宣布选举无效,黄某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对这一材料的正确认识是()。 ①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增强 ②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机关存在的依据 ③侵犯了公民的政治权利要受法律制裁 ④公民的政治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据报载,山西洪洞县黑砖窑出现未成年“包身工”,他们被迫做苦力,砖车拉不动时,监工就在后面用鞭子抽打。虐待未成年人,使用童工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法院经审理,29名“黑砖窑”犯罪嫌疑人分别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下列哪些属于保护你这一权利的法律?()
“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哪怕他(她)有罪有错。这是基本的法治理念,也是文明社会的底线。”对此理解正确的是()①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③人格尊严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④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原则
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并且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资格。
中小学生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并受到学校的特殊保护。这些规定指的是()
所谓权利,是指公民在()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并且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资格。
只有符合资格的保证人,才有签署保证合同的权利,银行的利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担保法》规定,下列哪些单位或机构不得作为保证人:()。
“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哪怕他(她)有罪有错。这是基本的法治理念,也是文明社会的底线。”对此理解正确的是()①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③人格尊严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④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我国宪法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受到损害或侵犯,公民可以依法采取权利救济的手段,予以补救、恢复或对损害或侵害行为予以纠正和惩罚。只有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充分有效的救济,才能真正享有权利。( )不属于我国公民的权利救济方式。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不管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都应当受到保护。()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不管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都应当受到保护。()
3.4 习近平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35 周年大会上指出 , 我们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 律平等 ,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下列对 “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的理解 , 正确的是 ① 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 任何公民的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 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 ④ 任何公民都享有同等的权利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予以明确规定并进行特殊保护。这是因为未成年人()①年龄小,发展不成熟 ②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③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 ④权利更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
只有公民的人身、财产等物质性权利受到侵害时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人格尊严等精神权利不受法律的保护。()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提出批评教育的权利。()
在《用好法律,维护权利》一节法治课中,老师应当通过课堂教学帮助学生()。①感受法律对公民的保护,初步树立用好法律、维护权利的意识②能够清楚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维权③锻炼学生独立思考、合作学习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社区矫正试题建立专项基金,支持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援助 2006年8月,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合作,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下设立“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基金”,作为专项基金,香港爱心人士刘銮雄先生捐款100万港元,作为该项基金的启运资金,该基金还包括其他社会爱心人士、机构的捐赠。基金的资助范围包括: (1)“‘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对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无法得到实际赔偿的未成年被害人给予小额资助。截至2007年上半年,已有23名身体受到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获得了每人最高1 000元的爱心资助。 (2)“失足少年自学考试奖学金”,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本人又愿意求学的 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给予资助,鼓励其重新树立生活和学习的信心。截至2007年上半年,已有15名在社区矫正中心接受矫正的未成年犯获得了每人最高1 000元学习劳动技能的资助。2007年全国律协未保委还与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合作举办了“黄丝带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励志奖征文”活动。 (3)“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基金”,对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成本支出给予补助,以鼓励律师主动办理政府法律援助之外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