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药品目录的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不需要医师处方消费者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2).分为甲类目录药品和乙类目录药品的是()(3).未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属于() (4).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多少?()
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能否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等部门规定。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方式列出药品目录的是()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①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②工伤保险药品目录③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帐户支付,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帐范围或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药品目录的是()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门诊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个人账户支付多少?()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什么是乙类目录?对使用该类药品有何规定?
如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外药品费用超过总药费的15%,超过部分如何支付?
特保人员医疗费用,在执行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支付标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属于乙类目录药品或者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个人承担总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元的,超出部分按()的比例进行年终报销结算。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西药部分第269-282号“胃肠外营养液”、第299号“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剂”、第1410号“肠内营养剂”,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时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使用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疗法时,消化道有功能的患者应首先选用肠外营养剂,以免影响消化道功能。()
因抢救需要使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医院申请社保经办审批后,可以按乙类药品支付,列入医院次均定额管理,但不能超过本次住院费用18%。()
在医疗费用信息及清单中,使用进口材料的须注明“进口”,自费项目须标明“自费”,药品则无须标注甲、乙类。()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以下(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六)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约谈有关负责人。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支付部分费用的一次性耗材项目时,个人先自付比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