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对该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5年10月,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80%出售给非关联方,取得价款4000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甲公司无法再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也不能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剩余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公司于2016年3月5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每股支付价款4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5元),另支付相关费用2万元。2016年3月10日A公司收到上述股利。2016年12月31日B公司股票每股收盘价为3.6元。2017年5月10日,A公司将上述股票全部对外出售,收到款项800万元存入银行。计算A公司从取得至出售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计确认的投资收益。
2013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万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6月30日该项股票公允价值为90万元,未减值,12月31日,由于政策等原因导致该项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为50万元,甲公司应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万元。
2010年6月1日,甲公司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50万元,其账面余额为48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10年6月20日,甲公司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出售,所得价款为53万元。则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5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以500万元购入乙公司持有的B公司20%股权从而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均为3000万元。2015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B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5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甲公司2016年1月2日将该投资以700万元转让,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转让B公司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甲公司于2015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8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12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因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万元。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发生减值)时,结转其持有期间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会增加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损益。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对该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7年10月,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80%出售给非关联方,取得价款4000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成。处置部分股权后,甲公司无法再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也不能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剩余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个别报表中因该项业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5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以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持有的B公司20%股权从而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均为6000万元。2015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B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1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甲公司2016年1月2日将该投资以1400万元转让,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转让B公司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于2×16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8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问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甲公司2×16年12月31日因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50000股,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每股买价8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及佣金4000元。A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30元。甲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15000元。至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450000元。甲公司2012年对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元。
2013年1月20日,甲公司从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的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际支付价款500万元(含相关税费1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万元。2014年3月1日,甲公司将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让,售价为550万元,则甲公司在出售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该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对该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16年10月,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80%出售给非关联方,取得价款4000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成。处置股权后,甲公司无法再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也不能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剩余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6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以4000万元购入乙公司持有的B公司20%股权,从而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均为22000万元。2016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其他综合收益400万元。甲公司2017年1月2日将该项股权投资以4920万元的价格转让。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转让该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2012年4月5日从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500万股,共支付价款900万元,其中包括交易费用4万元。购入时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16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6月10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12年12月20日,甲公司出售该金融资产,收到价款960万元。则甲公司持有投资期间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6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8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14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12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因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 )万元。
甲公司2017年12月25日支付价款408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20万元)取得一项股权投资,另支付交易费用20万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7年12月28日,收到现金股利12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421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2017年因该项股权投资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万元。
1.2011年2月1日,甲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账面价值为96万元。2011年10月20日,企业将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所得价款为105万元。则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甲公司于2013年3月1日自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发行的50万股普通股,市价为每股8元,甲公司同时支付手续费5万元。购入后,甲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市价为每股7元,该股价为暂时性下跌。2014年12月31日,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每股市价为3元。2015年1月10日,甲公司将该股票出售,取得价款为200万元。则甲公司因持有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
2011年5月1日甲公司购入某企业于当日发行的面值为500万元的债券,实际支付购买价款52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775万元,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实际利率为4%,每年末支付当年利息,到期一次还本,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1年末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525万元,则甲公司在2012年因该项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大地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从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入某公司的股票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实际支付购买价款41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0万元,2011年末该批股票的公允价值为390万元,2012年6月8日大地公司因急需资金将其以380万元的价格出售,则因处置该项投资大地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2017年1月15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权的50%(即出售10%的股权),取得价款1500万元。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剩余10%的股权,无法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将其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出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 5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1 500万元,损益调整为600万元,因被投资单位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享有的部分为4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甲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50 000股,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每股买价8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及佣金4 000元。A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30元。甲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15 000元。至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450 000元。甲公司2012年对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