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认为背书转让的现金支票未超过提示付款期,银行不应该拒绝付款( )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的(),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甲公司业务如下: ①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tL钢材,甲公司将一张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作为付款,背书时注明“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 ②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前欠货款,以支票支付。丙公司在拿到支票后,发现个别事项未记载。 ③甲公司异地临时经营活动,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记载事项可以授权补记的有()。查看材料
“实时通”凭证的()可以根据相应凭证功能种类需要由签发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提示付款。
支票的出票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东方公司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的时候,将收款人和金额两项内容授权业务人员补记,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业务人员向南方公司采购产品,填入收款人名称和采购金额80000元,并将票据交付给南方公司。南方公司同年7月5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西方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目。授权补记的收款人和金额()。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部分记载事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则该记载事项为()。
支票的()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之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上的()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东方公司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的时候,将收款人和金额两项内容授权业务人员补记,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业务人员向南方公司采购产品,填入收款人名称和采购金额80000元,并将票据交付给南方公司。南方公司同年7月5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西方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目。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日期中,持票人西方公司的提示付款时间符合规定的有()。
甲公司受让一份在背书人栏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转帐支票,其财务人员刚好要向外付款,即将该支票作成转让背书交付乙公司,乙公司的财会人员在支票的背面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后持票前往开户行提示付款。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支票的( )可以由出票人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可以背书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A.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票据追索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4.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追索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4.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自出票日起()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追索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2.下列记载事项中,甲公司可以授权乙公司补记的是()
2017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普通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帐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6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3)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