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股权投资基金首选的退出方式。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企业上市将其拥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流通的股份,通过股票在公开市场转让实现投资退出和资本增值。
几乎所有互联网企业创始人的股份比例都很少。
国有法人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要求其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该比例是()
股权质押的,必须是经农合机构认可的信誉良好的企业,其质押率=企业净资产×质押人所占股份比例的()确定。
股权回购是指通常由被投资企业()出资购买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退出的行为。 Ⅰ.大股东 Ⅱ.创始股东 Ⅲ.股权投资基金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也属于集体控股。()
( )是指通常由被投资企业大股东或创始股东出资购买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退出的行为。
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的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为100万股,持有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非股权类证券所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00万股;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已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非股权类证券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投资者的可转换债券的行权已届满并具备行权的条件,则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为()。
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万港元。无论任何时候,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无论是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还是通过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除获得豁免外,均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几乎所有互联网企业创始人的股份比例都很多。()
互联网企业在开始上市时创始人所占有的股份比例通常是: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份转让时,转让方为上市公司参股股东的,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转让方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当事先将转让方案报()批准后实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计算其持股比例的,应当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证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所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并将其持股比例与合并计算非股权类证券转为股份后的比例相比,以两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30%。()
【简答题】宏伟公司财务管理目标与利益冲突案例 宏伟公司是一家从事IT产品开发的企业。由三位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出资100万元,三人平分股权比例共同创立。企业发展初期,创始股东都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为目标,关注企业的持续增长能力,所以,他们注重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这些措施有力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实现了营业收入的高速增长。在开始的几年间,销售业绩以年60%的递增速度提升。然而,随着利润的不断快速增长,三位创始股东开始在收益分配上产生了分歧。股东王力、张伟倾向于分红,而股东赵勇则认为应将企业取得的利益用于扩大再生产,以提高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长远利益的最大化。由此产生的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导致坚持企业长期发展的赵勇被迫出让持有的1/3股份而离开企业。但是,此结果引起了与企业有密切联系的广大供应商和分销商的不满,因为他们许多人的业务发展壮大都与宏伟公司密切相关,他们深信宏伟公司的持续增长将为他们带来更多的机会。于是,他们威胁如果赵勇离开企业,他们将断绝与企业的业务往来。面对这一情况
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3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也属于集体控股。()
关于股权回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Ⅰ.股权回购是指通常由被投资企业大股东或创始股东出资购买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退出的行为Ⅱ.股权回购的基本运作程序由发起、协商、执行和变更登记构成Ⅲ.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被投资企业股东对企业未来的潜力看好,也可以通过协商主动回购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退出Ⅳ.在发起之前,出让方与受让方对股权回购可行性进行评估,出让
股权回购是指通常由被投资企业()出资购买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退出的行为。Ⅰ.大股东Ⅱ.创始股东Ⅲ.股权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