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检测设备的某些功能丧失,但需要使用的检测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对于该设备应使用的设备状态标签是()
检定/校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维修后需重新进行申报计量部门进行()。
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含自校)合格,或经检查其功能正常,或经实验室间比对符合规定要求,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用蓝色标识表示合格。
检测仪表应按照企业制定的校准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校准周期根据仪表调前合格率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但须经批准。
不合格设备应集中管理,由()贴上禁用标识,任何人不准使用,并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总包审核后才能生效。
经计量检定合格,或经校准证明设备性能正常的检测仪器设备,应使用的设备状态标签是()
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含自校)合格,或经检查其功能正常,或经实验室间比对符合规定要求,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用()标识表示合格。
若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错误操作,出现结果可疑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并加贴停用标识,直至经维修()合格或再次()后方可使用。
检测仪器设备出现功能损坏、经计量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期限中的任何一种情况时,该设备应使用的设备状态标签是()
使用经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的大气采样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流量校准,流量误差应()。
一个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外单位送检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定。检定时发现该计量器具是新开发的多功能测量设备。该计量检定机构为了满足用户的需要,自己编制了计量检定规程,经过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按规程进行了检定,并出具了计量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校准结果则是合格的发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发不合格通知书。()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明确了,经检定或校准(比对)合格的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必须按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挂()标志牌。
制造、安装质量检验所使用的测量仪器与工具必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内方可使用。
新购置的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等)必须先进行检定或校准,并粘贴准用标识(合格证)才可投入使用。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的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气压计对采样器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当误差超过()时,应对采样器进行压力校准。
计量设备标识:检定、校准后处于合格状态的计量设备,应粘贴“合格”标识。绿底黑字,尺寸50×30mm,并标注下次检定时间年月日()
经检定合格的医学仪器须在显著位置粘贴(),在证件规定的期限内安全使用;经检定存在使用安全隐患或准确度差的医学仪器须立即()在临床使用,经维护维修、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无法维修使用的设备须()。
需停用的设备应向技术负责人书面报告停用理由和停用时间,经()批准,并对设备张贴相应标识,妥善封存维护,需要重新启用时,应按要求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准使用。
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未经校准或经校准不能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及计量检测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在设备设施明显位置张贴设备运行状态标识。需经安全检测合格才能运行的设备设施应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GB/T21369-2008《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规定:新装及更新能源计量器具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能安装使用()
经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进行计量验证,根据验证结果粘贴相应的确认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