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对象应同时包括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认真执行五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领导没有到位不放过。
各级安全管理组织要建立执勤训练事故处理制度,对事故要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未做处理和未受教育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不放过”的具体内容是:事故()不清楚不放过;事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指的是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属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范围的是():①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②责任得不到追究不放过③受伤人得不到妥善安置不放过④防范措施得不到落实不放过。
“三不放过”的原则之一是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
“四不放过”是指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时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依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对火灾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对待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有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事故调查应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
对待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对待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Q/CSG 210020-2014) 第5.1.3条规定: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生产中发生事故,应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经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内容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对待质量事故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未受教育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调查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