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际惯例,承包商应在索赔通知发出后的28天之内向业主提出正式索赔报告。
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作出回应,如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则()。
委托监理合同索赔时效性规定是:业主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提供一次该事件仍然在持续的证明材料。直到该事件结束后()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以时效已过为理由,不予受理该索赔请求。
按照国际惯例,施工索赔争议双方在接到工程师处理结果通知后的()之内未提出反对意见,工程师处理决定即生效。
按现行水利水电合同条件规定,施工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内提交索赔意向书。
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
为了不失索赔权利,承包人应在干扰事件结束后的( )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按国际惯例,承包商可索赔的总部管理费包括()。
按国际惯例,承包商可索赔的总部管理费包括()。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宜按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索赔。当合同中对此未作具体约定时,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d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否则,承包人免除该索赔的全部责任。
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作出回应,如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则( )。
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知道该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则()。
按照国际惯例,在下列情况下,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中,承包方可提出利润索赔的条件是()。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书,否则就丧失了索赔的权利。
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知道该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则( )。
按国际惯例,一般承包商可索赔的总部管理费包括()。
FIDIC(99版)合同条件53.3条也规定:当据以提出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时,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报告应被视为是临时的详细报告,承包应在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的()天之内发出一个最终的详细报告。
按国际惯例,承包商应在索赔通知发出后的28天之内向()提出正式索赔报告。
进行工程索赔时,承包人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
第358题:为了不错失索赔权利, 承包人应在干扰事件结束后的()天内, 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
总承包合同约定发生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于延误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将延误事件及索赔报告报发包人,逾期未报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索赔的权利。若承包人于延误事件发生后的15天报送相关索赔报告的,其仍然享有索赔的权利()
如果施工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 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日内向工程师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