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之诉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应以何顺序予以审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是()。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病后康复的王女士住院期间与张医生产生感情并结婚,结婚后才发现张先生之前就有个妻子,并且没有离婚,所以他俩的婚姻因违反了一夫一妻制而是无效婚姻,因此()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王平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法院应否准许?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女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女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婚姻有效,女乙随即上诉。乙女是否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为什么?
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己输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简述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为()。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如果一审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可否上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有权以重婚为由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l0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应当()。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的主体可以是()。
【单选题】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王平与卢颖于2003年举行隆重的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当时王平、卢颖均为18周岁。2004年卢颖生育一女孩后两人关系紧张,争吵加剧,后发展到分居生活。2004年底卢颖向当地法院诉请离婚,而王平同时向该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后王平反悔欲撤回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院()。
【判断题】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判断题】以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