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对校验中发现的医疗机构不符合设置标准的,登记机关应当()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办理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办理部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执业登记的办理部门()。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几项条件()。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根据规划予以撤销的血站,应当在撤销后日内向执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执业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由执业登记机关依程序予以注销,并收回《血站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和全套印章()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办理部门()
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应当处理的原则是()。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后,其经核准的()需变更的,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申请()。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办理部门()
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
医疗机构改变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企业不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注销登记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纳税人发生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办理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办理部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执业登记的办理部门()
医师注册后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