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对散见于不同文件中的属于同一门类的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从而使其成为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的国家立法活动,称为( )。
立法权是相对于行政权、司法权而言的国家权力,是指有权立法的机关制定、修改、补充、解释或者废止法律、法规的权力。
立法不仅是指制定法律,修改、补充、认可、废止法律都是立法活动。
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权力,称为()
狭义的教育立法是指()依据法定的权限,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教育法律的活动。
立法是指制定、修改、补充法律,不包括认可或废止法律。
法的制定,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一切有权机关依法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称为()。
下列选项中制定、修改和废止不适用《立法法》的是()。
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同属于某一类的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的立法活动是( )。
立法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立法法》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法,被称为()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其特点主要包括()。
教育立法,广义上讲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规的活动;狭义上讲是一切国家机关或地方政府制定和发布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的活动。
()是指国防法律规范以及制定、修改、废止和实施国防法律规范的总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修改、废止或补充法律的职权属于()
立法权:是制定、修改、废止和补充法律的职权。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立法法》。
立法权是指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的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部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家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同属于某一类的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和补充的立法活动是法律编纂。
立法是指特定的法律籍贯,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指定、修改、补充、废止和解释法律、法规的活动。下列关于立法机关和立法职权说法正确的是()。
(制定)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立法机关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同属于某一类的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从而使其成为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的国家立法活动,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