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甲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乙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甲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不属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是()。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负债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资产和负债项目,如果其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均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该资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认定为资产损失()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
债务人以存货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在符合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存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根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一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些情形中不包括()。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负债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核算时,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形成的是()。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
曹某在工作途中被一面包车撞伤,肇事司机逃逸,曾某正好路过并看见曹某浑身是血躺在地上,便立即将曹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帮其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曹某清醒后,曾某即向其要求支付自己垫付的3,000元医药费,曹某拒绝,二人遂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曾某的见义勇为虽是自愿行为,但事实上也给自己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曹某作为受益人应当对曾某的损失予以补偿,就成因分析,二人由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
甲公司2×15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负债如下:(1)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一项信托投资,期末公允价值1200万元,合同到期日为2×17年2月5日,在此之前不能变现;(2)因2×14年销售产品形成到期日为2×16年8月20日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3200万元;(3)应付供应商货款4000万元,该货款已超过信用期,但尚未支付;(4)因被其他方提起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1800万元,该诉讼预计2×16年3月结案,如甲公司败诉,按惯例有关赔偿款需在法院做出判决之日起60日内支付。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上述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相关资产、负债应当作为流动性项目列报的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原则,当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某项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将产生()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木木公司是一家加工水果罐头的企业,截止2018年年底其负债总额达300万元,账面资金为350万元。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仍然应当认定木木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A 公司因拖欠B 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 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 公司债务。A 公司的债权人C 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 年7 月30 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 公司的破产申请,A 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 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C 公司并未就其债权向A 公司提出清偿要求,因此不能直接判断其债权能否获得清偿。人民法院驳回A 公司的异议,于8 月12 日